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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22个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在内的多个法院发布了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由北京嘉观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团队代理的“主播陪伴看奥运”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和北京高院2021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

在此之前,本案已经入选北京知产法院竞争垄断十大典型案例和第二届“金线奖”创新科技类司法案例。
“主播陪伴看奥运”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案号:(2019)京73民终2989号
(2016)京0101民初22016号
2016年,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发现某公司(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通过其运营的网站(名称:直播TV;域名:zhibo.tv),以“主播正在使用直播浏览器直播里约奥运会开幕式”等引导用语,向用户推广并引导用户下载、安装其开发的“直播浏览器”。该“直播浏览器”内设有“奥运Rio2016”专题,以嵌套央视网页面的方式,伴以被告直播平台主播的实时解说视频、互动,多路、全程向其用户提供央视网转播的2016里约奥运会电视节目。二被告亦于其网站首页发布“直播TV重金悬赏草根体育赛事主播”等宣传语。此外,二被告还将“正在视频直播里约奥运会”“正在全程视频直播奥运会”作为关键词,在百度搜索投放商业推广,引导搜索奥运会直播的公众下载并通过其“直播浏览器”观看2016里约奥运会电视节目。
基于以上情况,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向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500万元。
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二被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故判决二被告共同赔偿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0万元,全额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被告均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并经审理认为,二被告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故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
本案是网络平台主播“陪伴式”直播奥运赛事节目被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典型案例。较之传统的视频盗播行为,被诉行为在国内首次采用“浏览器+加框链接+主播互动”模式嵌套他人网页进行直播。法院在秉持激励创新与保护合法权益并重的前提下,对被诉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进行了严格细致的论证,刺破看似互联网技术创新的面纱,结合行业惯例,考虑诚实信用原则并对经营者利益、消费者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进行了充分考量,全额支持了央视公司的赔偿请求。本案强调的竞争规则为,任何具有创新性的竞争行为均应充分尊重竞争对手在技术研发或信息获取、使用过程中的付出,不得不合理地借用他人的竞争优势为自己谋取交易机会,对他人的正当经营模式产生不当干扰。
本案裁判为经营者划定了清晰的行为界限,为直播行业等网络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指引,也彰显了加大保护奥运知识产权、坚决惩治严重侵权行为的决心。
由高级合伙人朱晓宇律师带领的嘉观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团队,持续致力于实现客户知识产权价值的最大化,履行着呵护文化和科技创新的社会责任担当,尤其是在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等领域具有出色的业绩和良好的声誉。
嘉观在知识产权领域服务的客户遍及广播电视、网络通信、数据安全、出版音像、影视娱乐、艺人经纪、音乐摄影、体育电竞、广告会展等行业,在体育赛事媒体合作、国际知识产权贸易、版权保护、品牌(商标)保护等方面具有突出的特色,开创云计算服务商责任第一案、体育赛事节目定性第一案、DNS解析责任第一案等多个“首案”,代理的多个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及北京法院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未来,嘉观及全所律师将始终坚持以服务客户为己任,不断提升素质本领,努力为客户提供更具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法律解决方案,做客户面临重大难题时的首要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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